=== 家教登錄契約同意書 === |
登入會員資料表後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中心所設定條件並能確定遵守會員規定
請詳細填寫清礎你個人聯絡資料以方便聯繫到你
也請將你個人成曾經的教學經驗及欲教科目及對象詳細備列以便搜尋及適當安排
有適合案子欲洽詢者請於case欄上留言告知,
也可直接到家教社洽詢, 或電話專線洽詢
留言登記欲接case不能保證一定能接洽成功,
因為決定權在家長 |
詢問專線: (02)23686249,
23652585, 0928437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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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意願接洽本家教中心的案件者,請務必詳讀以下內容,並請遵守以下契約規則,教師若登入資料成為本會員者即視為接受並同意以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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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教師登錄的表單詳細填寫你個人學歷教學經驗欲教科目及聯絡電話
(資料愈詳細搜尋到你資料也愈大)或親至家教社登記(接成case機率較高喔)
並請據實填寫資料,切勿虛造學經歷及身份,若經查證造假除取消會員資格外,若有造成本中心或雇主實際損失者,必當依法請求賠償,故請會員確實遵守之。
- 請面洽試教時出示證件(如學生證,畢業證書,專業證照等)
若家長要求試教,請教師盡可能配合,一次一小時為限,若需一小時以上我們可與家長要求多預先 支付第一次試教費用。
- 本中心採取接案成功後收取服務費,當家教老師與家長面談或試教後,家長若已經跟你約定了確定的教課時間, 即視為接洽成功,
面試結果請當天電話或填上接洽結果表單回報中心告知, 若當天無回報將視為接洽成功, 必然會請你支付該案件應付費用,所以請會員必須注意回報狀況,
確定聘用後3天內可於上班時間親自到家教社櫃台繳付或可至銀行以 ATM方式轉帳or郵局劃撥方式支付(帳號可至成功匯款回報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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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接家教前請確定好案件教學的時間地點與費用的條件是否合乎你的需求時再接洽,否則面洽後家長決定錄用你了,若再以上述理由拒絕接受,不僅浪費大家時間,本中心還將酌收就業諮詢費300元,
故請教師慎重考慮再接洽案件
- 家教收費方式:自即日起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外字第0930200171號令訂定發布 本標準依就業服務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本中心依第四條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本國求職人委任辦理就業服務業務, 得向本國求職人收取費用之項目及金額如下:
A. 登記費:0元
B. 介紹費:求職人第一個月薪資5%
C. 就業諮詢費:每小時新台幣1000元(一小時內做計算,超過則另計,依家教老師及案件狀況的難易程度會在諮詢時先行告知)
D. 職業心理測驗費:0元 (9月底前暫不收費)
E. 若短期或月薪低於4000元以下案件, 則另有優惠折扣方案,老師諮詢時會先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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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費或重推介方式:根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A. 介紹費之收取,應於聘僱契約生效後,始得為之。
B. 聘僱契約生效後四十日內,因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致聘僱契約終止者,求職人得請求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免費重行推介一次,或退還百分之五十之介紹費(但本中心將採較寬鬆方式依就服法已收取的總額即介紹費+就業諮詢費+心理測試費的1/2退費)原聘僱契約如係自始無效或經撤銷而自始無效者,不得收取介紹費,已收取部分即全額退還
C. 若因歸責於家教老師之事由致聘僱契約終止時,如常遲到早退且常請假調課,上課不認真與學生聊天講手機等因素而致終止上課者, 本中心將不予退費
同意,已詳閱徐州家教社的規定,並將誠實登記不虛假,若有任何問題願負法律責任, 若經同意送出表單,即視同契約完成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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